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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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06:41 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吴楚瞳)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助学贷款实行总额包干的办法,原则上为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 《意见》还指出,助学贷款实行对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贴息,毕业后由学生全部自付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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