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陕西乡镇机构今后5年不进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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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08:23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记者 陈有谋)“今后五年内,全省乡镇机构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乡镇人员只出不进。”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省政府日前下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4年全省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适应减免农业税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意见指出,减轻农民负担不仅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有步骤地减免农业税,还要进行与之相关的乡镇机构等改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要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严格核定和控制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省一级实行总量管理,今后五年内乡镇机构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乡镇人员只出不进;乡镇事业编制总量的调整,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报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按照将事业单位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各地要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乡镇政府不再新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清退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借调、临时聘用人员。严格控制领导职数。 有条件的地方,要继续做好撤乡并镇、撤点并村工作。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违反法规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把乡镇编制管理工作列为对县级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对不按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制招聘人员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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