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护卫队员巡城查国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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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10:35 南方都市报 |
国旗护卫队员巡城查国旗 十几名天安门退役战士国庆期间行遍全城,发现117家单位悬挂方法不合格 本报讯(记者刘佳)“我们骑自行车调查了400多家企事业单位,发现包括一些政府部门在内的117家单位悬挂国旗不合格。”昨天,原天安门国旗护卫队的王念江致电本报称,他和十几名战友调查发现广州很多单位悬挂的国旗都已脏烂、褪色,甚至有国旗悬挂在路灯上,或者企业的旗帜比国旗旗帜还高。 王念江说,4年前,他从天安门国旗护卫队退役后来到广州,一直在为广州的中小学做国旗教育工作,近日来看到一些企事业单位悬挂国旗不合格的现象后,遂召集十几个同是原天安门国旗护卫队退役的战友,分成几个小组,利用“十一”的时间骑自行车抽查了全市400多家企事业单位,结果发现其中117家不合格。 昨天,记者在王念江的家中看到,他已将调查的资料以区为单位列了近10张表,每个表格上写着不合格单位的名称,地点,为何不合格等项目,并把不合格的原因分别用三角、圆圈、五星等标志区分。 《国旗法》1990年10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那么,为何会有把《国旗法》不当成“法”的现象存在?王念江认为,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国旗质量不合格。一些企业擅自自制国旗,导致国旗质量没有保证。按照《国旗法》的规定,国旗由省级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目前,国内的国旗制造企业多集中在上海、浙江一带,但起义路等路段很多档口都出售自制的国旗,使用一段时间后,就出现褪色等现象。 执法缺位。很多单位悬挂国旗都是“一劳永逸”,即国旗自升挂之后,就很少再降下来,且少有人监管。另外,有些政府部门悬挂的国旗都已褪色却没及时撤下来。王念江认为,执法者不仅没有把《国旗法》落实到位,本身还成了违法者。 执法难。违反《国旗法》并没有触及任何人的“有形利益”,很难将此类违法行为放到司法层面上进行追究,也是造成不拿《国旗法》当“法”的现象的一重要原因。 旗手话你知 旗帜齐挂时 国旗应最高 王念江说,挂国旗不合格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旗杆高度位置不合格,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但市长大厦、中广大厦等单位的旗杆和国旗旗杆处在同一高度。二是国旗褪色、损坏、烂、脏,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但有些悬挂的国旗“如果不是看到五颗星,你还以为它是抹布呢。”金得乐酒楼悬挂的国旗已褪色,天河客运站悬挂的国旗几乎成条状,经安大厦悬挂的国旗已烂了一角。 图: 王念江珍藏的在天安门护卫国旗时的个人从军照。本报记者 谭伟山 翻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