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受伤骨折雇主要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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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14:26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黄珊通讯员朱赞锋)保姆为雇主干活时不慎受伤产生的医药费,应由谁出? 照理说,保姆替雇主干活属雇用劳动关系,受了伤雇主出个汤药钱,理所应当;可要是受伤意外导致伤亡,也要求雇主全额埋单,哪家还敢雇保姆呢?市民林老伯就当了回“委屈”的雇主:自家保姆干活摔了跤,法院一审,判他赔了1700元。要是投保了便宜的“家政险”,林老伯恐怕就能免受这次“委屈”了吧。 保姆工作期间摔断手腕 今年51岁的陈姨退休后,在外为他人做保姆补贴家用。去年10月10日,陈姨经广州市家政服务连锁中心海珠分中心某分点介绍,受雇到市民林老伯家里做保姆。由于林老伯的妻子行动不便,上下床都需要人搀扶,陈姨在林家的主要任务便是夜间照顾看护林妻,月薪750元。 今年3月12日,陈姨如常到林家上班。凌晨时分,正为林妻扇扇子的陈姨发现一支“不求人”跌落在地,便弯腰去捡,不料身体失衡,为防止倒地,陈姨伸出右手一撑,致使手腕受伤。陈姨在林老伯陪同下到医院检查发现手腕骨折,医生建议她休息一个月。就这样,她跟林家的雇用关系也就断了。 状告雇主获赔药费工资 伤筋动骨不算小事。陈姨为了治伤花了不少钱。为了追回医药费,她将雇主林老伯诉至法院,索赔医药费5000元,误工费2250元。 林老伯颇不服气。他说,陈姨受伤后,他不仅陪她去看了病,还多付给了她6天的工资。陈姨摔伤是由于她身兼多职导致身心疲劳,夜间护理中才会打瞌睡摔伤,这应属陈的过错。因此,林老伯表示,陈姨的汤药钱不该由他赔。 海珠区法院审理认为,陈姨是在为雇主工作期间、工作地点受的伤,且并非她故意受伤,因此,林老伯应承担陈姨受伤的赔偿责任。尽管退休工人陈姨能享受社会保险,但也不能抵消雇主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林老伯赔偿陈姨医药费915.5元、误工费750元(1个月工资)。 家政险让雇主无后顾之忧 类似保姆这样的家政服务人员进入寻常百姓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他们的安全问题,有的被雇主忽视了;有的雇主意识到了,也就颇为担心:一旦发生意外,昂贵的医疗费用究竟谁来负担? 近年来,保姆与雇主这方面的纠纷频发。今年7月1日起,上海推出了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具体办法是由雇主支付30元/年的保费,如果保姆在家政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将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理赔。假如雇主雇的是钟点工,则谁家购买了家政险,就化解了谁家的风险。据悉,广州的两家保险公司日前也为家政业度身定制了这类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分别由雇主为家庭投保和家政公司为家政人员投保,如雇主本人及其同住亲属、家政服务人员出现意外伤害、家庭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理赔。(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