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犯又添新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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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2:47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被审计机关查出涉嫌挪用350万元医保基金的江苏省丹阳市原医保中心主任毛某案近日有了结果,已在狱中服刑的毛某又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加刑4年。 去年9月,毛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审计机关在随后的审计中发现,毛某还涉嫌挪用350万元医保基金,便立即按规定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检察机关查明,2002年12月,毛某任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时,为将其妻子赵某安排进某保险公司工作,以合作名义将350万元医保基金擅自借给该保险公司使用。2003年1月,毛某的妻子赵某被安排到该保险公司工作,医保中心的350万元作为赵某的保险业务,为此赵某领取奖金2万多元、工资4003元,并被安排出国旅游。 毛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挪用公款罪。检察机关依法对毛某进行追诉,今年9月,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案发后,毛某挪用的医保基金350万元已被检察机关悉数追回。 (余桂兵 史惠铭 朱兴华) 《华东新闻》 (2004年10月08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