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如果拍卖和评估同时失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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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3:06 人民网 |
新华社记者 朱立毅 利用市场低迷时的资产状况评估作为拍卖依据,在拍卖过程中又人为减少竞争对手……一番盘算,让一场国有股权拍卖会变得迷雾重重。在采访中,不少政府官员和专家表示,拍卖国有资产,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切不能忽视资产评估的重要作用。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关林告诉记者,拍卖中价高者得,是一种“无刹车”竞争形式,如果有充分、适度竞争,那么国有资产在转让过程中,不仅可以保值,而且还有可能实现增值。在这方面,杭州华侨饭店的拍卖、浙江丽水飞雁羽绒厂“飞雁”商标的拍卖就是成功的例子。 据介绍,以前国有资产曾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转让,这种方式以评估价作为价格依据,直接进行资产转让,但目前浙江省原则上已不再进行国资的协议转让,取而代之的是拍卖、招投标等竞争性的交易方式。浙江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与产权管理处副处长钱新江表示,国有资产转让方式的这一变化,就是考虑到仅有评估这一道防线还不够,需要引入拍卖和招投标,通过透明、竞争的方式转让国有资产。 然而,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流通方式,拍卖还存在不少缺陷。今年,商务部曾在杭州召开拟定《拍卖管理实施条例》的座谈会,这次湖州拍卖纠纷所涉及一系列问题,如拍卖公告媒体如何选择、刊登日期怎样选定、保留价应按何种标准确定、如何进一步规范拍卖机构设置、拍卖企业违规后如何处理等,都在此次座谈会上有所论及。 在规范拍卖行业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在转让中流失,也离不开资产评估,一场成功的拍卖必须以真实有效的资产评估作为依据。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傅志明表示,虽然资产评估价在实际拍卖中往往与成交价有一定距离,但在湖州的这个拍卖纠纷中,最终的应价竟高出评估价的11倍,这不得不令人对资产评估的真实有效性产生疑问。 资产评估价应该真实客观、比较准确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然而,记者多次希望就此次拍卖中最终应价大大高于评估价一事,向国有股权的持有者湖州市商业集团公司、商业集团的主管部门湖州市贸易与粮食局,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管机构湖州市财政局国资综合管理处了解情况,均遭拒绝。 浙江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资产的评估价是参考价,而拍卖的成交价才最终体现资产的价值,因此,在拍卖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牢牢守住国有资产的这一道防线。与此同时,由于评估为制定拍卖中的起拍价提供依据,因此评估和拍卖这两个环节相互牵制,规范的评估也将为公正的拍卖创造一个良好的起点。 《华东新闻》 (2004年10月08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