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公务交通费 不再配公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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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3:12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张瑞琴 记者赵一)昨日记者从武侯区获悉,该区日前正式成立了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武侯区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试行办法》和《武侯区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纪律规定》,紧锣密鼓地开始实施公务用车改革。 根据该区新近出台的《试行办法》,除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如执法车)外,该区将对现有公务用车进行估价处理。车改后的单位不再配备公车,同时给个人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费,以保证工作需要。据介绍,这是该区机关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节约财政支出,加强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据武侯区车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武侯区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各街道都将纳入车改范围。车改后个人根据职级每月发放公务交通费,节约归己,超支自付。最高的局级正职可拿到1600元,逐级递减,一般干部可拿到400元。这一改革每年将节约财政支出上百万元。 据悉,该区公务用车清理上报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天,该区将召开全区公务用车改革动员大会,在全市率先正式启动车改。整个车改工作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