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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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5:52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讯日前,河南省信阳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一位副书记通过个人自荐、公开推荐、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等程序,分别就任本市水利局局长、审计局局长。这是中共信阳市委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新尝试。 在信阳水利局、审计局、公用事业局、安全生产局、团市委5个单位主职因年龄、健康、机构改革等原因出缺的前提下,中共信阳市委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引入竞争机制,提出了5单位主职初始提名人选的产生办法。 一是初始提名人选个人自荐。自荐人可以是适合轮岗交流要求的正处级干部,也可以是符合提任条件的副处级干部。全市符合任职条件者个人向市委自荐计103名。 二是召开推荐大会进行两轮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为市级领导干部和随机抽样确定的一名正处级干部。第一轮为筛选性推荐,根据组织部门提供的自荐者名单及相关信息,按照拟任职务1∶3的比例,每一职务取3名被推荐者参加演讲,演讲后再按1∶1的比例投票推荐。 三是市委常委会研究定岗。根据第二轮推荐结果,对每一职位得票最多者,直接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并作出考查或任命决定。 对这种民主推荐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新办法,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堵住了跑官的路,弱化了管官的权,选出了干事的人。 (付卫)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08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