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赡养纠纷日趋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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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5:5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据山东临朐县部分政协委员调查反映,在一些农村,赡养纠纷日趋增多,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父子、婆媳关系不和睦,引发赡养纠纷。 二是部分子女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拒不承担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在这部分人中,有的认为父母素来贫困,没有“祖业”继承享用,所以不尽赡养义务;有的认为自己已成家立业,父母帮助不多支持不大,对年老体衰的老人不闻不问;少部分人认为父母体弱多病,实属累赘负担,不仅不从物质生活和精神方面给予关照,而且还进行虐待,甚至遗弃。 三是子女出外打工长年不归,留下赡养纠纷。现在农村出外打工者越来越多,绝大部分都有父母在家。一些子女在外务工不管老人,而且长年不归,在家的老人也不知道子女的确切地方,即使打上官司,人民法院要么无法立案,要么判决后难以执行。一些留在村里的子女也会因打工的兄弟姐妹不管老人而与之生隙。 委员们建议,在农村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列为普法工作的重点,严惩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把敬老养老作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创建文明乡村、文明家庭、争当文明村民活动,增强农民的敬老养老意识。 山东临朐县政协 李培玉 王法顺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08日 第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