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一学生贪玩惹祸 自制炸药课堂爆炸伤两同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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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8:5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0月8日电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一名酷爱化学的学生疑因贪玩惹祸,用较早前在学校偷取的氯酸钾,混和烟花、炮竹拆出的火药,制成爆炸品。前日将爆炸品藏书包带返凼仔一学校,准备放学后与同学共赏“爆炸”效果,岂料上课期间突然爆炸,两名同学受伤,幸伤势轻微,经治理后已出院。案发后,澳门警方拘捕涉案学生,交检察院侦讯。一旦罪名成立,可能被判囚二至八年。 涉案学生姓黄,十九岁,在澳门凼仔一学校读高中一年级,将被控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质罪。今次是澳门回归后首次有人因触犯此例被控。 据悉,黄姓学生喜爱化学,较早前趁在学校参观化学实验室时,偷走可作助燃剂的氯酸钾。三日前,将一批在春节时购买的烟花、炮竹之火药拆出,加入氯酸钾,制成爆炸品,当晩曾拿到黑沙环海傍试爆。黄姓学生自感效果良好,甚为好玩。翌日“加料”,希望有更震撼的效果,结果拆出约20克的火药,再混入大量氯酸钾,用保鲜袋载着,再用报纸包裹成一个橙形大小的爆炸品,放入书包带回学校,准备放学后带到附近引爆,与同学共赏爆炸品的威力。 罪名若成立囚二至八年 前日下午约四时,黄姓学生与十多名同学正在实验室上课时,收藏在书包内的爆炸品疑被碰撞,突然爆炸,书包被炸至毁坏不堪,传出阵阵焦味。两名在旁的同学分别被烧伤左腿及吸入浓烟不适,经送院治理后已出院。黄姓学生心知闯祸,当场被吓呆。 鉴于发生爆炸伤人事件,澳门司警将黄姓学生带走调查,并控以有关罪名。案件昨天移交检察院侦讯。经司警调查,初步相信涉案学生只是一时贪玩,未有其它动机。按澳门法例,输入、制造、藏有、购买、出售爆炸品均属违法,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囚二至八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