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政府拆违建属不可抗力? 深圳一公司以此为由拒退外企租赁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9:06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德国在深圳的一家独资公司向深圳一公司租赁一处近4000余平方米的地方欲作厂房,但因属违章建筑被政府拆除,但德方向该公司讨回5万元定金时,该公司却称政府拆违建属“不可抗力”拒绝返还。南山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该起房屋租赁纠纷,当庭未作判决。

  该厂房区位于南山区麻磡村,该公司在昨日的庭审中提供了深圳媒体对该村违建的报道,认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由于政府行为使合同不能履行,为“不可抗力造成”,认为己方没有过错。

  德方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认为,违法建筑必然被拆除,是完全可以预见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概念中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一说是对方在为自己狡辩,不履行合同与政府拆违建不构成因果关系。

  同时,针对合同内容而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付的厂房必须是合法的,而对方打算交付不合法的厂房,属严重违约行为,同时向己方隐瞒了出租的厂房是违法建筑,也构成重大欺诈。要求法院判定对方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网游天堂2新增服务器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