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胶卷商家拒按规定赔偿深圳客合肥遭遇窝心事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9:1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张伟张永)10月1日起实施的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冲洗店造成消费者的胶卷、底片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退还冲印费,并按整卷胶卷价格的10倍给予赔偿。但在国庆期间,来自深圳的朱先生就遇到了胶卷被弄丢的事,结果商家并没有按照规定赔偿,对新《条例》一无所知的朱先生最后愤然离开了合肥。 据了解,朱先生目前在深圳市工作,其老家在合肥。国庆期间,特意回到合肥看望母亲和哥哥,并且到周边的公园拍了一些照片,其中还有一些全家福。没想到的是,送到冲洗店的两卷胶卷居然无影无踪了。面对这种情况,商家仅仅愿意赔偿两卷胶卷。气愤的朱先生最后连商家赔偿的两卷胶卷也没拿就走了。而孙先生和家人趁国庆节去杭州玩了一趟,拍了两三卷照片,回来后将胶卷拿到省城一家冲印点进行冲洗。但谁知,孙先生隔天去取照片的时候,商家却通知他胶卷冲坏了,总共只冲洗出18张胶片,孙先生问怎么办,商家称可以赔偿3盒胶卷。“难道几盒胶卷就行了吗?”孙先生非常不满意。 对此,工商部门认为,商家的做法站不住脚。工商人员介绍,按10月1日起实施的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从事摄影、冲印的经营者,造成消费者的胶卷、底片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退还冲印费,并按整卷胶卷价格的10倍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