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时间与刷卡时间不一致消费者难享“幸运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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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9:1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记者张伟)不少商场都趁黄金周推出“幸运×分”的活动,即购物时间在商家指定的时间段内,消费者将享受全额返还购物款的待遇。但消费者购物时,其付款时间在幸运时间段内,而打出的发票时间却不在幸运时间段,这该怎么办呢?省城一市民就碰到这种事,其信用卡刷卡凭证显示的时间在幸运时段内,而发票上的时间却“不幸”错过幸运段。 日前,省城杨小姐在一家举办“幸运30分”活动的商场购买了近800元商品,有意思的是,杨小姐用信用卡刷卡付款时,其刷卡凭证上的时间与发票打出的时间不一致,相差几十秒钟,不过杨小姐当时并未在意。第二天,杨小姐再次来到该商场查验自己是否幸运时,却发现前一天购物时间与商场公布的幸运时间段非常接近,拿出刷卡凭证一看,自己刷卡的时间正好在幸运时间段内,杨小姐喜出望外,忙持凭证前往商场服务总台要求全额返还购物款。但商场工作人员却要求其出示发票,杨小姐找出发票兑奖时,却发现发票打出的时间正好超过幸运时间段21秒,此时,商场认为杨小姐无权享受全额返还购物款。 对此,杨小姐认为,消费行为的发生应以付款时间为准,即刷卡凭证上的时间,而且“商场也未在店堂公示中进行明确”。而商场方面则认为,发票上已注明“兑奖以此小票为准”字样,当然是以发票上的时间为准。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省城工商部门。对此情况,工商方面称尚属首次碰到,而具体如何解决应看事先的约定,工商方面同时认为,商家应在店堂公示内进行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