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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停用旧版地税发票违规最高罚款万元 拒开发票可以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09:3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0月7日讯(记者李灏实习生林平海)记者今日从省地税局了解到,从本月起,旧版地税发票(除停车发票、资金往来发票及纳税人申请印制的企业冠名发票外),将停止使用。如纳税人继续使用旧版发票,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的惩罚。

  据了解,我省地税自9月1日起用新版发票后,纳税人领购新版发票、消费者索要新版发票参与兑奖的情况普遍较好。但现在,还有一部分纳税人在违规使用旧版发票,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针对这种情况,省地税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本月起,除停车发票、资金往来发票及纳税人申请印制的企业冠名发票外,其他旧版发票已一律停止使用,还在使用使用旧版发票的纳税人,应到所在辖区内的地税分局办税大厅领取新版发票,不然地税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继续使用旧版发票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0月起商家拒开新版发票的,消费者可拨打海口地税局举报电话:68533609。

  作者:李灏 林平海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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