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行政区划层次过多致效率低不利城乡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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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10:0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0月8日电 解放日报的消息,中国小城镇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凌岩认为,城乡一体化呼唤探索新的行政区划。 根据联合国测算,当一国人均GDP达1000美元时,城镇人口比重应达62%。去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了1000美元,但城镇人口却仅占40.5%。 凌岩认为,其中原因很复杂,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原有行政区划的弊端开始逐渐浮出水面,主要是行政区划的层次过多,导致行政成本过高,行政效率低下,并且往往使得行政协调困难——— 问题一,地市权限过大,束缚了县市活力。近来方兴未艾的“强县扩权”,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产物。今年6月,河南赋予巩义等5个县(市)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赋予新密等30个县(市)省辖市的部分经济管理权限。此前,浙江、山东、黑龙江、湖北等省已经开始了类似的改革。 问题二,乡镇规模过小,分布过密,令城市化步履维艰。譬如在长三角,3000多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的面积仅30至50平方公里,人口才2万左右,镇区面积仅0.3至0.5平方公里。一般规律是,少于5万人的城镇,很难发挥规模经济和带动效应。 对此,民政部专家浦善新的建议令人耳目一新———欲推动城市化,必先城乡分治。他认为,城乡属两个不同范畴的地域,它们在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城市和乡村对管理体制的不同需求。城市需要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农村则可相对分散,放权管理。就像西方,行政区划始终坚持“城乡分治、城乡分立”原则,即同一层次的行政区划分为城市行政区(点状)和乡村行政区(面状),并由更高层次的面状行政区管辖,但绝没有城市行政区管辖乡村行政区的现象。 中国小城镇发展研究院院长庄金锋也表示,“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城市和农村是两个不同的空间区域,必然有不同特点和各自优势。因此,城乡一体化不是将农村变为城市,而是在保留城乡特点的基础上,创造平等统一的城乡关系。 通过立法推动———政府通过合理的规划和政策立法,对乡村城市化进行支持和重视。譬如英国早在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就进行了“新城运动”;美国则于1968年通过“新城镇开发法”,第一批建成63个新城镇。 避免工业过于集中———意大利的工厂分布在全国8000多个市镇周围,市镇之内主要是商业、服务业以及文化、教育等公益机构。这样避免了工业过于集中在大城市,促进了城乡一体化。 重视乡村基础建设和生态环境———乡村不仅有多种多样各具特色的建筑和完善的设施,而且到处绿草如茵,创造了一种高度文明的生活环境。(谭新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