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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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10:21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我省积极推行食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大胆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逐步建立起科学高效、行为规范、制度完善、反应迅速、协调有力、监管到位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体系。目前,这一模式正在全国得到推广。 我省继今年1月成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了专门的食品综合监管部门后,3月又成立“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18个部门。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做到4个到位,即:机构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落实三个责任,即: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建立和完善了7项工作制度。这是我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我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我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此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11个部门共同制定印发《2004年贵州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按“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进一步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奶制品、酒、饮料等9个重点产品和4个环节以及13项工作目标,认真分解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当地的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切实搞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与各成员单位取得联系,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并印制了《贵州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及联络员通讯录》,编辑汇总了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汇编》一书和《食品安全信息》、《食品要情专报》,主动到成员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各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当前的工作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就如何做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相互沟通,为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食品监督管理职能是分散在卫生、工商、农业、质监、商务等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措施,我省结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实际,从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出发,认真制定了《贵州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贵州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部门职责分工》、《贵州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议制度》、《贵州省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办法》、《贵州省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报送制度》、《贵州省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相关制度。制度的建立,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力地推动了我省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积极探索农村监管体系,在一些县、乡、村三级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协管体制试点,采取在农村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方式,逐步建立起符合贵州农村实际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乡、村三级食品监管网络,把食品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作者:向永东 涂艳艳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