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萨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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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10:4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谭登 也许,萨达姆难逃一死。伊拉克临时政府已发出死亡令:明年1月全国大选前审判萨达姆并处他死刑。萨达姆作为“战俘”被捕,政治生命便告终结。此番由“自己人”审判,是关乎“民主”改造伊拉克的一张好牌。 目前给萨达姆度身定做的七项罪名,与恐怖组织勾结并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已被证明是美国欺骗世界的谎言。而种族灭绝与战争罪显然是能坐实的重点,包括入侵伊朗科威特、镇压南部什叶派、屠杀北部库尔德人。这是见恶于阿拉伯世界的罪行,更不为现代文明所容。审判由伊拉克“自己”完成,美国可以在形式上避免自说自话的窘困,更能将伊拉克大中东“民主样板”的辐射调至最高档。 不过,这还不是“萨达姆牌”的最大功效。一个长年独裁下度尽劫波的国家与其人民,如何参悟民主制度与开放社会的真谛,而与黑暗时代决裂,才真正值得担忧。这远非美国依葫芦画瓢复制一套法律制度便可大功告成。审判萨达姆的过程将大体上成为处理国内事务的一种示范与相关民主操练,如果能够完美展现,价值将不菲。 这些示范与操练,当然包括公开公正的法律程序,也包括维护被控者萨达姆的各种权利———不被虐待的人权、保持沉默的选择权等等。但最关键的还是这样一项理念与实践:在这场所谓世纪审判中,要确保反对权神圣不可侵犯,萨达姆可以依法陈述各种辩解甚至反击,不能压制帮助萨达姆辩解的势力与声音———哪怕他们是萨达姆政权的残兵余党。这一点关乎民主与开放的真假。萨达姆时代的独裁流毒,只有在这种“可以反对”的原则立足不倒后方可解得干净。 在这个意义上,审判萨达姆,审得越久,辩得越激烈,价值也就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