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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仲裁委员会改变庭审方式 便民利民服务上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11:12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李岱娜)为了让广大市民能进一步了解、选择仲裁这一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汕头仲裁委员会近期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契机,从上门服务、改变庭审方式、拓展案源等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拓展仲裁工作。

  从今年7月初开始至今,汕头仲裁委员会结合仲裁工作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切实改变机关作风,并通过便民利民措施力求突破。汕头仲裁委员会在降低收费标准和办案成本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服务方式,组织仲裁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推介仲裁法律制度,并到案件发生所在地进行庭审、裁决等活动,以快捷方式为更多群众提供方便;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庭审方式,为双方当事人营造解决纠纷的和谐气氛。同时,还积极拓展案源,受理涉及期货、证券、电信、电力、知识产权、金融保险、海商海损等新类型和新领域的仲裁案件。新的措施、新的服务赢得良好的社会反响。据介绍,近期前来仲裁委联系立案申请仲裁和法律咨询的单位和群众有所增加。(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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