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修期也可以缩水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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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14:0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周立明通讯员戴鹏云 宁波晚报讯 鄞州工商分局五乡工商所最近在受理一起消费投诉时发现,个别维修经营单位有擅自设定“霸王条款”现象。 投诉者是家住鄞州东吴镇的王老汉。据王老汉讲述,8月18日,因家中电视机屏幕时常出现大量“雪花”,他拿到东吴镇某家电维修部修理。第二天下午去取电视机时,维修部工作人员当场试放,“雪花”几乎没有了。王老汉付了45元修理费。不料,9月8日早上,当王老汉收看新闻联播时,电视机屏幕又“雪花飘舞”了。 王老汉认为家电维修部没有修好他的电视机,应该负责免费修理,便找那家维修部交涉。然而维修部工作人员指着王老汉出示的修理凭证拒绝免费维修,理由是包修期已超过了15天。王老汉戴上老花眼镜仔细查看修理凭证,发现上面赫然写着“包修半月”四个字。 工商人员认真听取了王老汉的反映后,认为家电维修部制定的“包修半月”条款不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根据规定,经营者对修理的部位应当予以包修,包修期不得少于三十日。据此,工商人员对该维修经营部的业主进行了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