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应支持政府实施“绿色GD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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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15:51 人民网 |
翟峰 我们知道,发展是时代的主题,也是人大工作的主题。回顾人大制度建立50年来的发展变化,无不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结果。人大工作要获得更大的发展,就应该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并结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依法履行职权的工作方式上有所创新。 由于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履行的各项职权中的一项最基本、最常用、实效亦较明显的职权,因此,人大工作的创新,又直接而且又更多地表现在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上。为此,笔者认为,要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即应力求在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上认真而又切切实实地下一番功夫。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要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就应该在与科学发展观有直接联系的支持政府实施“绿色GDP”方面强化其依法监督职能,以实现其监督工作的创新。 众所周知,科学发展观包含的极重要的一条,就是强调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然而,在传统工业文明和现代绿色文明之间,我们却面临着尴尬的局面。据悉,目前我国单位GDP能耗约为世界平均值的4倍以上,是日本的14倍多。此外,据研究换算,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至少有3%至7%的部分是以牺牲自身生存环境取得的,属虚值或者说环境欠帐。我们在吃子孙的粮,在欠子孙的帐这是当前各级政府官员都明了的道理,但要从根本上规避和减少这种环境欠帐,各级政府下大的决心打造绿色GDP即是一个关键。如各级政府切实改变仅以过去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和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作为衡量发展指标的GDP核算方法,建立从可持续发展的微观经济单位(企业等)个体行为角度和从可持续发展的宏观单位(国家、地区)的角度的绿色核算体系,就是各级政府下决心打造绿色GDP的具体作法。对这种作法,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即应通过强化对其绿色GDP的建立及其实施工作的监督,从而达到支持同级政府打造绿色GDP的目的。 那么,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从哪些具体工作方面强化对政府打造绿色GDP的工作监督,从而达到其工作监督的创新和落实好科学的发展观呢? 笔者认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在人大会议和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的审议中和组织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中,以及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执法工作的检查中,督促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坚持在GDP的计算中减去包括生态环境退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资源稀缺而增加的成本。同时,还应在GDP的计算中减去包括文化水平低、人口失控、管理不善、失业严重、犯罪猖獗等带来的损失,从而促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取切实举措,尽可能减少上述自然虚数和人文虚数给GDP带来的冲击,使科学发展观真正在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和核算体系的工作中得到切实体现。如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其依法监督工作真正达到了上述目的,那么,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和在人大依法监督工作中真正落实好科学的发展观,就不会仅仅是一句空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