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期间全国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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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18:28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记者田雨)记者8日从公安部了解到,“十一”长假期间,全国城乡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件。 为使人民群众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国庆,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广大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切实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和防范控制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节日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 “十一”期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广州等城市都举行了不同形式的庆祝活动和游园活动,吸引大量群众前往参观游玩。国庆期间,天安门广场共接待中外游客390余万人次。其中,10月1日清晨,2万余名群众观看升国旗仪式。北京市公安局积极动员组织各种力量参与维护社会治安。针对节日期间公共场所人员密集、聚集时间长的特点,各地公安机关切实强化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投入大量警力维持秩序,疏导群众,确保各大旅游景点秩序良好,保证各项游园庆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天津市公安机关日均部署民警、武警及各种社会保卫力量5.6万人次,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勤,加大对繁华地区、重点路段的巡逻控制力度,强化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上海市公安机关共出动公安民警、武警16万人次,确保了上海旅游节系列活动及国际跳伞表演、网球赛、中超足球联赛等大型活动的顺利进行。重庆市公安机关共投入公安民警、武警及群防力量14万人次,加强对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各大广场等人员聚集区域的社会治安防控力度。铁路、民航公安机关加强辖区巡逻,切实保障车站、码头、空港和列车、客车、航班等运输工具及乘客的安全。 节日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坚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迅速侦破了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公安机关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各地公安机关组织警力深入一线,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和交通安全检查,有效避免了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节日期间,全国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和治安事故各1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