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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停用旧版地税发票 拒开发票可以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3:52 人民网

  本报讯据海南省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从10月起,旧版地税发票(除停车发票、资金往来发票及纳税人申请印制的企业冠名发票外)将停止使用。如纳税人继续使用旧版发票,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的惩罚。

  据了解,海南省地税局自9月1日启用新版发票后,纳税人领购新版发票、消费者索要新版发票参与兑奖的情况普遍较好。但还有一部分纳税人在违规使用旧版发票,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针对这种情况,省地税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10月起,除停车发票、资金往来发票及纳税人申请印制的企业冠名发票外,其他旧版发票已一律停止使用,还在使用旧版发票的纳税人,应到所在辖区内的地税分局办税大厅领取新版发票,不然地税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继续使用旧版发票者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10月起商家拒开新版发票的,消费者可拨打海口地税局举报电话:68533609。

  (李灏 林平海)

  《华南新闻》 (2004年10月09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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