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昨日发文要求确保普通包装碘盐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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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8:4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陈超张伟)昨日,省物价局就食盐价格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对保持食盐价格稳定、明确小工业盐销售价格、确保普通复合膜包装碘盐的供应以及落实食盐价格政策等提出进一步要求。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在国家新的食盐价格政策出台前,各级盐业公司、转(代)批点和零售商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食盐市场价格稳定。据介绍,500g复合膜包装碘盐零售价仍为0.87元/袋(执行中尾数可四舍五入以角取整);500g纸塑包装碘盐零售价为1.30元/袋;供应特需人群的500g纸塑包装非碘盐零售价格为1.30元/袋;2.5kg复合膜包装碘盐批发价格为1450元/吨,零售价按批发价格顺加20%确定;转批点的批发价格由省盐业公司确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食盐其他各环节价格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此外,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普通复合膜包装碘盐短缺情况,省物价局重申各盐业公司应加强及确保普通复合膜包装碘盐的供应。 采访中,物价部门重申,食盐属政府定价商品,各食盐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食盐价格政策,要在食盐小包装上加印具体零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并公布12358举报电话。物价部门同时表示,对违反食盐价格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