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式办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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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8:4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上海10月8日电】外省市来沪人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工作,8日在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闸北区大宁路街道、宝山区泗塘新村街道和罗泾镇等四个受理地点正式展开。 据介绍,只要愿意,以下人员均可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上海工作或者投资、创业的境内引进人才,以及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满18岁的子女;在上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投靠具有上海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来沪人员;就读于上海大中专学校,常住户口未迁入上海的人员,以及来上海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 (编辑 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