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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风采》曲作者苏越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8:56 人民网

  本报讯近年来,曾以一曲《血染的风采》红遍大江南北的苏越,一直以经纪人的身份在国内培养歌手。而前日记者获悉,苏越卷入了一场官司,今日上午8:30,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将对这起官司进行审理。据了解,原告严波2001年自付121.54万元签约苏越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红顶艺联经纪公司,两年后未达到双方合约上对严波“演艺包装推广并录制个人专辑”的要求,严波遂提出解约,但苏越至今只退还了50万元,于是严波将苏越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红顶艺联经纪公司告上法庭。

  严波:苏越未尽培养任务 未退还全款

  严波告诉记者,2001年,他通过朋友联系到音乐经纪人苏越,苏越通过简单了解后认为严波具有一定的歌手潜质,于是双方签订了“演艺代理合约”。同时,严波向苏越付款121.54万元用于各项培训投入。但是严波认为,签约后,苏越并未很好地履行培养他的协定。在培训方面,苏越曾承诺为他聘请文艺界顶级教师,但实际上只安排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等院校的学生来教严波,每周7个课时的约定也没有实现。在演艺包装推广方面,严波两年之中未拍摄过影视剧,商业演出和广告一次也没有,个人专辑更是没有制作。因此,严波认为苏越违约,并耽误了他的发展,于是在2003年12月向苏越提出解约,苏越也表示同意。

  严波的法律代理人李春林向记者介绍,解约时经双方协商,苏越分期分批全额退还严波所投入的演艺制作及培训费121.54万元,经纪公司投入的全部费用与应付严波的赔偿金相抵。但苏越只于2003年12月19日退还了严波50万元,欠71.54万元未予退还。严波经过多次催要未果,便将苏越告上法庭。

  苏越:71.54万元应属严波主动解约的赔偿金

  为核实此事,前日,记者联系到苏越。正在上海拍摄电视剧《为你燃烧》的苏越对记者说:“据我分析,双方矛盾的焦点在于,我们合同上有一条———到一定时候给严波出专辑。但练了两年他还没有达到出专辑的水平,而公司也在想办法。这时,严波提出解约,其实,我并不是很愿意解约。”谈到赔偿款项,苏越说:“合约是严波主动要求解除的,这71.54万元应属严波解约后付给公司的赔偿金。严波一直没与我协商关于解约费的问题,所以我们只有通过法律来解决了。”

  对严波告苏越一案,本报将继续关注。

  (尹兆熊)

  苏越小档案:资深作曲家、音乐制作人、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上世纪八十年代,苏越创作的歌曲《血染的风采》、《黄土高坡》、《热血颂》等歌曲流传很广,随后便着力培养新人歌手。其间苏越还为歌曲《月满西楼》、《姐妹弟兄》,电视剧《永不放弃》、《结婚十年》、《大汉天子》作曲。在第六届CCTV—MTV音乐盛典上,苏越凭《姐妹弟兄》获得最佳作曲奖。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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