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国民议会批准王位委员会组成和执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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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9:19 人民网 |
新华社金边10月8日电(记者雷柏松)柬埔寨国民议会8日举行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关于选举王位继承人的王位委员会组成和执行法,规定在国王去世、退休或退位后7天内选举产生柬埔寨新国王。 主持当天会议的柬国民议会议长诺罗敦·拉那烈亲王说,这一法律还要经参议院批准和代理国家元首谢辛签署后方能生效。该法律规定,王位委员会的职责是选举新的国王,其9名成员是:参议院议长及第一和第二副议长、国民议会议长及第一和第二副议长、政府首相和两位僧王。 该法律规定,王位委员会应在国王去世、退休或退位后7天内,以简单多数表决方式,从安东、诺罗敦和西索瓦三大王族后代中选举出柬埔寨新的国王。 西哈努克国王于6日晚发表告同胞书宣布由于年迈和健康原因决定退位。此间人士指出,柬国会批准该法律是为了应对这一局势的。 拉那烈表示,他将于9日前往北京,恳请西哈努克国王改变退位的决定。 拉那烈在谈到王位继承人问题时说,尽管西哈努克国王把他列入了王位继承者的候选人名单中,但他不会继承王位,而将支持其同父异母的弟弟西哈莫尼继位。因为他本人必须继续领导奉辛比克党与洪森领导的人民党合作。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柬埔寨的君主立宪制。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