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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毙”:一个曾经痛快,却很痛苦的话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9:41 人民网

  分类阅读论 坛IT产业体 育环 保文 化科 教社 会两岸关系法 治外 交军 事农 村经 济时政网友文集声明“网友之声”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各抒己见的场所。本栏目所有文章均不代表人民网观点。“击毙”:一个曾经痛快,却很痛苦的话题![任我赢]于2004-09-29 13:04:24上贴

  不知道什么时候以来,“击毙”这个字眼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报刊和杂志。其中尤以“当场击毙”,“警告无效下击毙”最能触动广大民众兴奋的神经。我自己都有影响,对年的时候,一篇什么媒体的报道说,某某被警方当场击毙!网上网下,几乎每个人都觉得应该,痛快,也为警方“果断”的措施摇旗呐喊,还认为这是震慑的打击犯罪活动最为有效的手段。

  但是,此后频繁出现的击毙,击伤事件。是有效的震慑手段的不足,还是暴力越演越烈?不免让人开始担忧起来。虽然是有担忧,不过只要有击毙,击伤的事件发生,公众的总体上的反映,居然还是认为死得其所,伤得活该。少部分开始的担心,“滥用暴力”正在逐渐的浮现出现。今天,我们都看到了兰州6旬讨债人被警方果断击毙的事件,是该静下心来思考一下,我们是不是作错了?

  不久前,网上流传了一幅照片,说的是清王朝时代,官府如何处死通奸的人的。照片上绑着一个妇女,有几个行刑的官方人员,可以看到,血淋淋地的场面,割掉的某些身体部位,和受刑者痛苦的表情,这些都不足以刺痛我的心。刺痛我的是周围围着一堆堆的看客,从他们津津有味的申请中可以看出,他们都认为这个人:活该!

  再往前看,明朝末年,皇帝说袁先生通敌,便把袁将军拖出去,凌迟处死。袁先生后来虽然被他的敌人所平反,不过,让人感慨地是,在袁先生被拖出去处死的过程中,百姓们,纷纷义愤填膺,詪不得啖其肉!甚至,还把他身体的某些血肉当成了人肉馒头(专治哮喘-特效药)。

  说远了吧?那就说近点的!几十年前,只要有人说某某君是走资派,帝国主义特务,三下五除二,带上高帽子,贴上大字报,拉出去,游街,往死里整。还有的,就是一帮一帮的武斗,都是保卫某某伟大人物,死得时候,还大呼口号。

  这些都是中国人的国民性!只要被定义为暴徒,歹徒!那就是社会公害,人人唾弃。自然,正义的力量往往是战胜邪恶力量的,击毙,击伤,就最能触动大众正义思维的兴奋的神经。所以,当一桩击毙的事件诞生后,社会舆论反映非常兴高彩烈,在这种触动下,升官,发财,做报告,官运亨通起来。自然,有人眼红:和尚做的?我为什么做不得?推而广之,越来越多说是果断,不如说不加思索的击毙,击伤的事件便流传开来。

  击毙的人真该被击毙,击伤的人真该被击伤么?

  最能让人信服的是成都去年发生的一起“击毙”事件。一个无赖,找一对夫妻借钱,钱没有借,反而把两人捆起来,强奸了女的,夫妻俩挣脱了捆绑,搏斗。妻子逃出,报警。警方包围住所,在警告无效下,开枪击毙了无赖。结果,发现夫已经被看死了。这个无赖,确实罪大恶极,应该被击毙。不过轰轰烈烈的报道和对警方的吹捧,没有引起人的忧虑。

  发展到后来,北京一青年“突然”“无故”偷盗一辆货车,横冲直闯,最后,撞上另一辆车,停下。警方也是在警告对方,并开枪示警之后,开枪击毙了这名青年。这个时候,开始有人质疑了,这个车已经撞停了,犯罪嫌疑人已经失去了威胁,开枪击毙是否过当?不过,据说,犯罪嫌疑人在警方近距离警告的时候,还情绪激动,在驾驶室“摸索”,开枪击毙,完全合法。这个也没有多大的争议,确实应该击毙。这件事情也引起了轰动效应,不过正如前面分析的那样,确实应该击毙。警方肯定得到了表扬。

  在往后,就稀里糊涂的发生了兰州警方开枪击毙已6旬的残废讨债老人的事件了。其实在此前,还发生过,警方开枪击伤歹徒,警方开枪击伤无辜路人的事件。这两个事件都属于意外,没有多大的讨论余地。倒是这个讨债老头之死,让人按耐不住了。

  这位6旬的残废的老头,据说是借给了事主30万,7年来一直追讨无果,且退休年级已到,如果再不拿回30万,后半生完蛋。冲动之下,才用上炸药包威胁的办法,试图解决问题。第一问题就出来了,讨债老头的炸药包那里来的?而他的妻子说,老头没有拿,拿包里面是塑料包裹的毛巾!社会舆论也认为,是不是炸药包,很快可以鉴定出来,至今,兰州警方没有给出任何结果。

  第二个疑点,媒体说,兰州警方对残废老头进行了10多分钟的劝解。也不知道这10多分钟的劝解是否是真的?或者有没有记录?都说了什么?不过,就算是劝解,我相信,在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兰州警方就应该注意,这10多分钟的近距离接触,要知道,老头是否真的带有炸药包。遗憾的是,根据目前的报道,兰州警方仅仅是凭借债方一面之词,就断定他有炸药包。

  第三个疑点,当残废老头已经走出503房间的时候,而且已经拿到了30万的时候,是否意味着残废老头已经放弃了武力解决问题的念头?很多人以为,既然他已经拿到钱,而且走出了503房间,断不会冲动到随便到大街上引爆的念头。关键是,残废老头放弃了武力解决问题的念头,警方放弃了没有?或者有没有做过相应的措施调整?遗憾。。。。

  第四个疑点,残废老头是否已经听清了警方的警告?作为一个老头,听力下降,判断力下降的可能是存在的,警方仅仅进行了一次远距离喊话,我相信,任何人,不会有什么正确的反映。然后是警方的开枪示警,这枪是如何开的?有理由相信,在中国,很多人对枪声没有多大的反映。而且,残废老头在警方的二次警告下,明显做出了不正常的反映:只是停顿一下,继续走。这个行为,并没有看出他有威胁的举动。

  这个时候,警方阻击手同时开枪,又一次击毙了“暴徒”。

  围绕这个残废老头可怜遭遇的争论还会继续下去。不过,社会应该反思,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又做对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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