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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辆和行人相撞的责任及赔偿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9:43 人民网

  分类阅读论 坛IT产业体 育环 保文 化科 教社 会两岸关系法 治外 交军 事农 村经 济时政网友文集声明“网友之声”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各抒己见的场所。本栏目所有文章均不代表人民网观点。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辆和行人相撞的责任及赔偿问题[一无所得]于2004-09-29 17:08:43上贴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辆和行人相撞的责任及赔偿问题,中央一台做了一个节目,请了四位嘉宾,叙述比较深,在此作一补充,即责任划分和无过错赔偿的责任。

  大家知道,驾驶是一个高危险的行为,如果不小心的话会给他人带来灾难。因此,如果机动车辆和行人相撞的责任双方都无过错,机动车辆应赔偿行人的损失即无过错赔偿责任。

  例:本月某日成都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小汽车被追尾,司机刹车,但发现失灵(可能是由于后面追尾车辆将油门当作刹车了),这时司机发现前面有大量行人过马路,他就猛打方向盘向路边冲去,由于方面盘转的角度不够,将自行车道上二个骑车人撞伤。此起交通事故是紧急避险所造成的事故。可以说驾驶员和骑车人都无过错(准确地说驾驶员有小错),但车辆将骑车人撞伤无疑应该全额赔偿非机动车辆人员的损失(至于前面追尾车辆的责任是负连带责任,首先撞人车辆应先赔偿),如果将人撞死,如何赔偿还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共识。我的意见是:以二十岁为限,按人均寿命70岁计,如20岁的年轻人赔偿50年,30岁的赔偿40年,50岁以上的赔偿20年。20岁以下的按0岁赔偿30年,10岁赔偿40年,15岁赔偿45年计。年即以当地上一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对造成胎儿流产的,赔偿可以规定一个年限(如人工授精的怎办?),妇女本身有伤害另计。双方全无过错这一赔偿作为标准赔偿,然后根据双方责任进行调整。

  常见情况:

  一:白天行人沿斑马线(绿灯)过马路,机动车辆闯红灯。责任分析:行人对自己的安全漠视,没有仔细观察周围情况有一定责任,机动车辆违法责任更大,可以上调30-40%。(按:即使沿斑马线绿灯过马路,仍要仔细观察周围情况,一般先向左边看一次然后再右边看一次,再左边看一次,走至马路中心也要注意)。

  二:白天行人沿斑马线闯红灯过马路,机动车辆撞人。责任分析:行人对自己的安全漠视,没有仔细观察周围情况有一定责任;机动车辆没有避让行人属违法行为,且司机观察不观没有谨慎驾驶有一定责任,属双方全有过错。此种情况可以等同双方全无过错按此标准机动车辆赔偿行人或非机动车辆损失,如机动车辆有损伤行人也应赔偿机动车损失。如机动车辆本身有问题,可以上调20-40%左右赔偿(如动力部分或刹车系统有问题,属放任行为,严重的可以判刑)。如驾驶员技术或处理事故有问题,可以上调20-40%赔偿。市内或市外行人过不封闭的马路也可按此划分责任,属双方全有过错。

  三:市外过封闭的高速公路,机动车辆撞人。责任分析:行人对自己的安全漠视,没有仔细观察周围情况有一定责任;机动车辆没有避让行人属违法行为,且司机观察不观没有谨慎驾驶有一定责任,属双方全有过错。但行人的过错更大一些,按标准的70%左右赔偿。

  四:如夜里因为驾驶人员由于视线问题,可能无法有效控制车辆,可减轻5-10%左右的责任。

  五:行人自杀,机动车辆撞人。机动车辆不赔偿行人损失,如机动车辆有损伤,行人应该赔偿所有损失。

  六:驾驶人员买驾驶照,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卖驾驶照的执法人员连带赔偿,买驾驶照的人视事故情况增加20-40%左右赔偿,造成行人死亡的,法律上应按故意伤害罪(或间接故意杀人罪)判刑(而不应该按交通肇事判刑)。

  如何赔偿问题:一,第三者责任险(由保险公司赔偿)。二,社会基金。责任分析,由于道路交通在设计施工上存在一些问题,没有考虑到行人可能在此过路,或没有考虑机动车辆可能会因此发生问题,没有尽量考虑到人的习惯驾驶员的习惯及人可能常会犯的错误,这些都是设计上存在一些问题,好的设计方案除了考虑环保行人等等,也会考虑其他大小动物可能的迁栖,我们的道路有几条这样考虑的呢,因此政府交通部门以及设计院也是有一定责任的,这些钱主要应由交通口捐出或强行扣税。三,驾驶员赔偿,如公务或商务行为,由其雇主承担。至于分担的比例,目前应由法院根据责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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