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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官司难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9:46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佛山讯(记者陈明通讯员区惠妍) 打工女葛某连在佛山的一场车祸中失去双腿,法院判决肇事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限期支付葛60多万元的赔偿费用(见本报8月12日佛山新闻)。然而事故责任者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半,其家人自法院宣判至今也没有履行赔偿责任,执行法官在多方面努力未果的情况下,将被丈夫弃于大街、无家可归的葛某连送到福利院寄宿等候执行赔偿。当地政协委员建议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福利机构和基金,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去年12月27日,佛山市禅城区一家陶瓷厂门口,货车驾驶员朱某与当地村民打架,朱某为了摆脱对方的纠缠企图驾车离开现场,不料村民冯某也跳上车与其争夺方向盘,导致失控的汽车冲向路边,将毫无防备的过路人葛某连撞倒在地,车轮随即碾过其双腿。

  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肇事司机朱某与冯某有期徒刑六年半;二人共同承担葛某连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以及安装假肢费用60余万元。

  然而,从法院于今年7月份判决生效至今,葛某连并没有得到分文赔偿,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执行局在办理案件时,除了扣留朱某一辆货车等待拍卖之外,没有发现其他可以执行的财产。

  据悉,目前,葛某连的生活暂时得到了解决,而赔偿金什么时候拿到却没有人能够回答她。同时,对于葛某连丈夫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遗弃罪。(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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