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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式开始办理居住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09:48 南方都市报

  上海正式开始办理居住证

  持证者可以按市民待遇让子女享受义务教育

  据新华社上海10月8日电 外省市来沪人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工作,8日在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闸北区大宁路街道、宝山区泗塘新村街道和罗泾镇等四个受理地点正式展开。

  据介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其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可享受的相关待遇包括可参加综合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可以按市民待遇让子女享受义务教育;随行的16周岁以下子女可享受本市计划免疫等传染病防治服务;可以参加本市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的评选,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在科技成果申报、认定、奖励,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方面,也可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等。

  图:

  10月8日,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开始试点发放新型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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