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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否认“来沪三天须办证” 昨起试发居住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0:12 新华网

  昨起,上海开始试点发放《居住证》工作。《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于2004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这一《暂行规定》将居住证适用范围从引进人才扩大到境内来沪人员,昨天起上海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闸北区大宁路街道、宝山区泗塘新村街道和罗泾镇开始了试点发证。为使发证工作顺利进行,上海市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人们关心的一些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来沪三日须办证原是误解。

  不久前,上海一媒体的报道引起轩然大波,被广泛关注热评,这则报道焦点就是10月1日起,到沪居住3天以上的非上海户籍的境内人员就要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对此有关负责人是这样回答的:

  问:来沪人员是否都要办理居住证?

  答:不是的,由当事人自愿申领。也就是说,在上海具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的来沪人员,都可以按规定自愿申领居住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其合法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

  问:短期来沪出差、旅游、探亲、访友是否也要办理居住证?

  答:不需要。居住证的申领对象是指签有半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持有工商登记执照,并有稳定住所的来沪人员。短期来沪出差、旅游、探亲、访友的人员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问:短期来沪出差、旅游、探亲、访友是否要办理居住登记?答:是的。根据国家《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常住地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应办理居住登记。但住宿宾馆、旅店、招待所的,住宿登记视为办理居住登记,不必再到社区办理居住登记。

  上海市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基本否认了来上海居住3天以上必须办证的说法。《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全文共33条,记者仔细查阅了全文,也没有一处这种说法,看来那家媒体的报道是不实的,这或许是由于记者采访不扎实造成的,也许是有关部门亡羊补牢式的事后自圆说法,因为上海市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多次接受媒体的采访,多次含糊其辞,甚至有工作人员坦承3天办证确实是一个操作上的漏洞。本报记者就曾电话采访上海有关部门,得到的答案也是含糊不清,没人对来沪三日须办证进行否定。(记者苏革)(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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