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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教育强制培训要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1:09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张小川 通讯员 苏佳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的“代价”越来越大了。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自本月起,我省正式立项,对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制培训进行收费。

  据了解,不久前,省公安厅向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提出申请,要求对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制培训收费进行立项。相关部门经过研究决定,同意对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积分达到12分,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的违法驾驶人员,按每人每期200元的标准收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制培训费。强制培训所需教材资料费,按实另收。

  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在同意立项收取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制培训费的同时明确,两部门《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中的“交通法规教育费”同步废止。

  (编辑 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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