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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少上不起 名校改制改的只是收费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5:19 人民网

  本报记者 孟绍群 本报实习生 夏志胜

  编者的话:

  资产国有,运行机制却是民营的,这样的学校全国各地已不鲜见,被称为改制学校。特别是以重点校、示范校和实验校为依托创办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学校,在缓解入学高峰、群众择校要求以及学校办学经费不足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推出这组“名校改制走向何方”的系列报道,就是想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揭示,促进有关方面从政策、法律上对其加以规范,达到让改制步入法制化轨道的目的。

  “改制”名校,钱少上不起

  今年9月开学,数名考入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第一中学的高一新生没有进入该校读书,而是选择了其他的学校。他们选择离开这里的原因,只是因为交不起该校每学期1500元的“教育成本费”。

  按照学校的规定,进入高明一中的高一新生,除每学期1220元的学费外,还要另交每学期1500元的“教育成本费”,仅这两项收费一个学生每年就要交5440元,这对生活并不富裕的家庭,特别是一些农村家庭来讲,实在是一个过于沉重的负担。

  “谁不想让孩子上好学校呢?要不是万不得已,哪里舍得让孩子离开呢?”一位家长无奈地对记者说。据了解,除高明一中外,还有5所学校出现了类似情况。

  高明区教育局对此的解释是:这6所学校已经转为“公办民助”了。学校转制之后,经区物价局批准,开始对新入学学生收取“教育成本费”。该局一负责人承认,改制的这6所学校是高明区较好的学校。

  现为海南省政府某机关处级干部的张某,同样在为女儿上学的事发愁。他的孩子今年同时参加了两所由公办名牌中学改制的初中考试,都上了分数线,但一所学校要交3万元的赞助费,另一所也得交两万五,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张先生每月的工资只有2000元左右,难以支付这一高昂的费用。

  “翻牌”收费毁了改制的名声

  对家长们来说,改制似乎是在一夜之间完成的,他们不明白多年的公办学校怎么说变就变,而且除去多了一项收费,这些学校并没有什么制度上的变化。

  江苏省宝应县翔宇教育集团总校长卢志文把这样的改制校称为“翻牌”收费,形式像改制,实质是在毁改制的名声。

  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提到,进行改制试验的学校,普遍具有16字特征,即“学校国有,校长承办,经费自筹,办学自主”。改制学校一般要经历2至3年的过渡期,其后就是“断奶期”,主管部门停止拨款,办学经费将完全或大部分自筹。

  报告中特别指出:改制学校办学经费实际主要来自于所收学费,教育主管部门如果对学费金额不加统一规定,学费收费数额往往会高于以往的政府拨款总数,校长“经费自筹”的压力甚至小于一般公办学校。在这种意义上说,“改制”无异是一种特别的优惠政策。

  已经完成改制的广东省佛山市跃华中学的陈副校长坦承,“虽说已经改为‘公办民助’,但我校至今还没有接受过社会上的捐款,也就是说,所谓‘民助’目前无非是家长掏钱帮助”。难怪一些日子不好过的公办学校校长发出这样的感叹:这样的“改制”我们也想试试。

  而那些由企业、公司等外来资本注入的改制学校,资本回收期一般在10至15年,为了自己的利益,加大向学生收费的力度也成了他们的首选。

  这样的局面,让教育管理部门非常头疼。山东省泰安市教育局副局长高峰在一次公开场合说,打着“民助”的招牌,变相高收费,而教学的质量效益却并没有相应的提高,难怪被人们斥为“改制是假、高收费是真”,这事实上已成为决定公办民助模式成败与否的关键点。

  高额收费愿打愿挨?

  据调查,名校办民校是1997年北京率先运作的,当初的想法是为了扩大教育优质资源、解决学生择校难问题,北京市教委决定将原有的四十多所重点中学的初中剥离出来,并一律转制为民营性体制试点改革校。一时间,“名校办民校,择校找民校”成为北京解决学生择校难的一剂处方。

  一位在该类学校工作了多年的主管学生的教师告诉记者:“我们实际上是既享受了民办的好处,又享受了公办的优势。”相当一部分慕“名”而来的家长,面对动辄三五万元钱的择校费,眼都不眨一下,因为,如果按照以前电脑派位和就近入学的原则,他们的孩子根本不可能“享受”这些优质教育资源。

  “学校乱收费,你随时可以打电话举报”,各地教育主管机关都开设了乱收费举报电话,这被认为是堵住乱收费漏洞的一个法宝。然而,实践中效果并不理想。说起举报者为何寥寥时,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的程女士说:“孩子还在人家手里念书呢,愿打愿挨也罢、有苦说不出也罢,反正我不敢拿孩子的前途开玩笑。”相反,很多家长苦恼的是学校不收这赞助费,名校总共就这么多座位,大家都想争,谁会去冒风险举报,破坏这个潜规则呢?

  怎么没人管

  这类学校是否就可以漫天要价呢?答案是否定的。以北京为例,北京市教委早有规定:“民办公助”学校的学杂费标准是小学2500元/年、初中5000元/年、高中6000元/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曹淑江博士指出,公办学校转制实施高收费,可以带来巨额收入,而这些收入又会反哺给教育部门,用于对当地薄弱学校的改造和其他教育建设,为当地教育部门减轻了财政包袱,正因为此,便出现了对此现象“民不举,官不究”的局面。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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