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人生》主持人朱军告一药业公司损害名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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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6:16 人民网 |
昨天,海淀法院受理了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朱军诉湖北新东科药业有限公司侵害名誉权案。朱军要求湖北新东科药业有限公司停止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支付赔偿金20万元。经海淀法院审查合格后,正式立案。 朱军诉称,今年5月23日新东科药业公司曾举办哈佛代高乐药品的新闻发布会,他作为大会主持人参加了会议。但该公司在未经朱军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肖像和签名等用于哈佛代高乐药品的商业宣传,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今年8月初,朱军发现后曾与该公司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约定该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使用他形象的用于哈佛代高乐药品的商业广告,立即收回并销毁所有印有其形象的宣传品,关闭公司网上使用他形象的广告,7日内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声明澄清并表示歉意,一次性向他支付补偿金20万。 朱军说,协议达成后,该公司仅支付了20万赔偿金,没有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反而变本加厉地在各种媒体上使用他的肖像进行宣传,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故诉诸法院予以裁决。(通讯员赵印)来源:北京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