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地方人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6:38 人民网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两个文明建设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在发展中,各地都兴建了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并加大了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目前已有一批建成的重大建设项目,正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正在建设或拟建中。各地建设的重大建设项目有相当一部分促进了当地的两个文明建设,但是我们也清楚地了解到,有一批建成的重大建设项目成了豆腐渣工程、催命工程、违法工程、腐败工程和重复建设工程,严重地影响了当地改革、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看了让人触目惊心、听了使人震耳欲聋,这些惨痛的教训,值得我们深思和吸取。地方人大作为地方的权力机关,应该在地方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应该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对当地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

  一、当前重大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当前,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在建设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当地发展的进程。(一)对重大建设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有些地方在未对国内外环境充分认识、对建设的重大建设项目未经过科学分析的情况下,盲目立项,仓促上马,其结果:一是建成后的所谓重大项目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或者没有出现当初预计的效果,在那里成了“样板”工程,耗银子的工程,劳民伤财。二是对自身经济实力估计不足,工程建设到中途,由于资金不足,只好停工“待料”,成了半拉子工程,有的工程一停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三是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有些重大建设项目建成后,再次建设,重复投资,加重了财政的负担。(二)违法违纪建设重大建设项目。一些地方的领导人,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搞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一是违反纪律。有的地方,由于经济不发达,少数领导人为了早点干出所谓的“政绩”,居然违反中央的禁令,超标建设楼、堂、馆、所。重大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怎么办?有办法,搞摊派,可以伸手向老百姓要钱,美其名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嘛!”老百姓对此怨声载道,结果是事与愿违,把好事办成了坏事。二是违反法律。有些地方置国法于不顾,违法建设一些重大建设项目,违反《建筑法》、《环保法》、《防洪法》等等,以致政府的信誉在群众中受到影响。如武汉市汉阳区的江滩花园,由于违反《防洪法》,被无情地炸毁,政府部门乱作为,违法审批该项目的建设,结果拿钱交了学费,赔偿开发商1亿多元人民币。(三)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无底数。一些地方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事前没有进行必要的预算,也没有进行必要的工程招投标,其结果是工程成了无底洞,吃进了政府的钱,吃进了纳税人的钱。一些经不起金钱诱惑的党、政干部在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中,心甘情愿地充当一些不正当工程承包商的“孺子牛”,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致使工程造价一抬再抬,大大超过了重大建设项目真正所需要的钱,其结果是少数人得了好处,却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打垮了一部分干部。(四)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在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中,一些没有建设资质的草台建设班子,居然也敢揽磁器活,加之一些不法工程承包商,为了收回“投资”,牟取暴利,结果建设的重大建设项目最后成了“豆腐渣”工程,害民工程,政府投入的资金打了“水漂”。如出现的震惊全国的重庆綦江虹桥垮塌案,由于该地少数党政领导干部置党纪国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于不顾,收受贿赂,工程承包商为了捞回已付出的红包,居然偷工减料,结果发生了桥毁人亡的悲痛惨剧,吃工程的腐败分子虽然被挖出来,受到党纪的处分和国法的制裁,但是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人们在为腐败分子受到制裁而拍手称快的同时,也为出现这种结局而感到悲哀!(五)重大建设项目速度太慢。一些地方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事前估计不足,盲目乐观,建设中遇到了重重困难,也没有较多的办法去解决,结果是做做停停,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延误了工期,重大建设项目不能如期发挥应有的作用,制约了地方两个文明建设的共同发展。

  产生以上几种现象是有其根源的,主要有五种原因:

  一是少数领导者人大意识不强。在兴建重大建设项目时,有的自行决断,少数领导人说了算,有些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至几千万元,根本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在未经过人大审批之前就开工建设,有的即使向人大报告了,也是先斩后奏,颠倒了程序,走走形式罢了,法制观念淡薄,人治思想依然在作怪。

  二是决策者的素质不高。少数领导人在当今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整天忙于应酬,疏于学习,对国内国际环境了解不多,对当地的具体情知之甚少,主观上是想通过建设重大项目来促进当地两个文明建设的共同进步,但是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不经过科学性的论证,也不进行科学决策,致使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出现了事与愿违的结果。

  三是少数领导人私欲膨胀。有的领导人由于世界观没有得到彻底的改造,思想不健康,不管当地自身条件如何,盲目决策,搞重大项目建设,想通过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其结果是给当地挖了一个大凼子,让老百姓背上几年、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债务。还有少数领导人处心积虑地搞重大建设项目,其目的是为他们终饱私囊提供条件,通过重大项目的建设,从中索贿、受贿、行贿,大发项目财,为自己加官进爵打基础。这些“公仆”们中玩得转的既升了官,又发了财,稍差一点的也是异地做官,受到责任追究的微乎其微,遭到法律制裁的更是寥寥无几。因此胆大私欲过重的“公仆”们在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中就涌现出来。

  四是人大对重大建设项目监督不够。有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认为重大建设项目是政府的事,根本没有把此项内容列为人大监督的范围。有的地方人大虽然将重大建设项目作为人大监督的内容,但是不敢大胆行使监督权,监督只是走走过场,对人和事没有真正监督到位,怕得罪人,怕落个不支持改革的名声,因此,对重大项目建设中出现的不法事件,不愿意行使人大的权力,督促有关方面加以追究。

  五是对工程承包行贿者打击不力。在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有些承包商为了接到工程,利用金钱开路,拉拢腐蚀那些经不起诱惑的领导干部,千方百计搞到工程,最后工程质量上不去,重大建设项目的钱却多花了,有的领导干部则被拉下水,成了历史和人民的罪人,而那些行贿者却高枕无忧,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半点损失也没有,而遭到损害的是政府、是人民。二、人大对重大建设项目行使监督权的法律依据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等,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宪法第五节第九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地方组织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第三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第二章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实施工作监督。

  以上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法律依据,重大建设项目是地方重大事项,理所当然在人大监督之列,因此,人大要依法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三、地方人大依法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主要方法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人大行使监督权既然有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应该依法履行职责,要敢于监督,同时又要善于监督。笔者认为,地方人大要做好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就必须着力抓好两大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切实把好六关,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一是把好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关。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是首要关节。人大应要求政府将重大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提交人代会或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后才能立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议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前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科学性的论证,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依法决定重大建设项目是否立项。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作出决定的重大建设项目不能立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重大建设项目坚决不能通过立项。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审议通过的重大建设项目,而擅自开工建设重大建设项目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二是把好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关。人大要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监督,要求重大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投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投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形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公开竞标,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以杜绝重大建设项目的暗箱操作,把资质差和不具备资质的工程承包单位拒之门外,避免重大建设项目中招投标流于形式。对插手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从中捞取好处的领导人和那些以身试法者,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把好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关。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是很多不法分子所垂涎的,因此,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的运作要实施重点监督。首先在审批重大建设项目立项时,要求有关部门拿出工程预算,由人大或常委会审批后,才能动用建设资金进行工程建设。其次在建设中,对资金的运用要进行必要的监督,要督促建设资金及时到位,防止挪用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造成“停工待料”的局面,要避免购进质次价高的建筑材料,防止建造出豆腐渣工程。再次是要对重大建设项目建成后进行必要的工程结算审计。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是否按照人大审批的预算执行,严防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成了无底洞,让腐败分子没有空子可钻。

  四是把好重大建设项目的质量关。重大建设项目的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国家机关的威望。因此,要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督力度。要督促工程建设甲乙双方高度重视工程的质量,视质量为生命,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建设重大建设项目。督促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单位要督促工程承包单位保证工程质量,最后工程的质量由其负责任,出了质量问题,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五是把好重大建设项目的进度关。重大建设项目的进度是工程发包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都很关心的问题。在重大建设项目立项之时,将工程的工期都作了初步安排,并且已考虑到了一些不利因素,除非出现了突发的影响工程进度的重大问题,否则就应该按照工程预定的进度来建设。同时,要严禁违背工程建设的自然规律,而随意缩短工期,不顾工程质量,搞什么“献礼工程”,对那些拖延工程工期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追究其责任,进行必要的处罚。

  六是把好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关。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因此,要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设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采用多种监督方式,确保人大监督取得实效。为了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建设项目监督取得实效,可以采用以下五种相给合的监督方式:

  一是听取报告与实地察看相结。要求政府将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安全、资金的运用等方面的情况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同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可以到重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视察,了解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人大更好地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提供可靠的依据。二是跟踪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人大常委会可以安排城市建设和其他相关的专委会(工作委员会)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将调查了解的第一手材料向常委会报告,为常委会监督重大建设项目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运用、工程质量等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督,让违法违纪者没有可趁之机。

  三是监督事与监督人相结合。人大监督重大项目建设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腐败滋生,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并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地方两个文明建设的共同进步。在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与其说是对工程的监督,还不如说是对人的监督,因此,对在重大建设项目中掌握实权者要监督,督促其遵守党纪国法,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对那些敢于以身试法,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以权谋私,造成巨大损失者,除就地免职外,还要依法依纪追究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以警其余。

  四是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在人大对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监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工具的作用,对依法建设重大建设项目的人和事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的宣传,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特别对那些插手重大建设项目的领导要及时予以曝光,使这些人无处藏身。五是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建立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重大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人大要组织专班进行认真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对查有实据的,对当事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把损失和危害降到最低限度。(武汉市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曾庆国程 鹏)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国青闯入亚青赛决赛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中国高官参加七国会议
海军音乐剧《赤道雨》
你最喜爱大学校徽评选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