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正式建立县级领导教育督导考核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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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6:46 新华网 |
新华网合肥10月9日电(徐志纯)安徽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的通知》,从今年开始,安徽省正式建立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 此项工作在安徽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具体组织实施,分为县级自查、市级复查和省级抽查。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没有全面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或截留、调控、克扣和挪用教育经费或教师工资发生新的拖欠,该地区考核结果都为不合格。 《通知》规定,市级督导考核连续两年“优秀”的县(市、区),经省督导考核确认后,省、市在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等方面优先安排,并作为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市级督导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或经省抽查确认为“不合格”等次的,由所在市委、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全省通报批评;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优,也不得推荐为先进个人的表彰,原则上不能提拔使用;问题突出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