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韩国反腐“新招”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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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20:47 人民网 |
梁守泰 腐败是一种世界通病,各国都在不断研究对策,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那么,国与国之间可以在这方面相互启发,为我所用。最近媒体报道的韩国反腐“新招”,就颇有借鉴价值。 据《国际先驱导报》9月28日消息:中秋前夕,韩国防止腐败委员会出台了一个反腐败的“新招”,规定公职人员即使接受100万韩元(约合800多美元)以下的礼品、礼金或宴请,只要查实与其职务行为有关,一律剥夺其公务员身份;公职人员接受礼品、礼金和宴请在500万韩元和1000万韩元以上,即使与其职务行为无关,也要相应处以剥夺公务员资格。 接着,他们又组成40多人的“政府联合稽查班”,采用“微服私访”的办法,专门暗中稽查那些在政府和公共机关内收受礼金、礼品的公务员。稽查人员经常蹲守在外来人员较多的地方,寻找可疑的线索。一旦发现送礼“嫌疑人”,他们便尾随其后,突击检查。52岁的韩国农林部次官(副部长)金周秀就因收受100万韩元的节日礼金,被逮个正着而丢了乌纱。他们还挖出了大韩住宅公社前任社长金镇接受上亿韩元贿赂的线索,一些“陈年老案”的贿赂案件也被曝光。 这则消息至少给我们两点启示:启示之一:治腐务必从严。严管清官多,严惩贪官少。对于那些贪官污吏,只有“严法度,用重刑”,才能杜绝腐败,倡清廉之风。韩国人以受贿800美元作为“放倒”贪官的标准,折合人民币也就区区几千元,足见其决心之大、手腕之“狠”。而我们长期以来往往对贪污受贿者过于宽容。如刑法规定贪污受贿5000元就要判刑,实际上有多少贪官由此丢官或进了“班房”呢? 启示之二:行动胜于“吆喝”。中韩都有过中秋节的习俗,这时候无疑也是反腐的敏感阶段。鉴于节日期间是行贿高官的高发期,韩国采取“窥探捉拿法”,逮住了几个“重量级人物”。而看看我们这边,“双节”之前,各地遏制“节日腐败”的通知、禁令纷纷“紧急”出台:有的要求坚决制止借节假日之机用公款送礼和党员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等不正之风;有的下发“禁令”,明令不得用公车公款钓鱼、迎亲、送礼吃喝、打牌赌博等。当然,最后还要加一句:对违规者将严肃处理!“吆喝”倒不少,实功夫却罕见。所以,有人发出了“禁令千万不如落实一件”的呼吁。遏制腐败缺少的并不是“吆喝”与“吓唬”,而是严格按法律规章狠抓落实的决心和行动。 对于政府抓收受100万韩元以下官员的反腐“新招”,有的韩国媒体表示质疑,提出“拣芝麻丢西瓜说”。其实,一项新举措的出台,难免有不足之处,但只要它有所收获,就应该肯定、修补和发展。据报道,韩国的稽查行动不但查处了几名高官,而且在阻截礼品腐败方面形成了气候,使官员在收受礼品时有了畏惧。这不是很有成效么?何必吹毛求疵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