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市场将“设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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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3:45 法制晚报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商务部已起草了酒类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规范两个行业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年内可望出台。 同时,我国还将全面推行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实行酒类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今后凡开办和经营酒类市场者,必须具备良好的资信条件和资金实力,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 此外,要推进酒类流通现代化,大力发展酒类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 作者:汪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