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遗体一日内火化 遗体严禁外运或土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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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8:00 新华网 |
记者日前从市殡葬处获悉,《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修改后已重新公布,今后天津市市民可依据此《办法》进行丧葬活动。 特殊遗体定时火化 根据《办法》规定,因患鼠疫、霍乱、炭疽、麻风病、艾滋病(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狂犬病等传染病致死的遗体,由治疗病人的医疗单位或者当地卫生检疫机构进行消毒处理,并在24小时内火化,严禁外运或者土葬。无主或无名的遗体,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死因鉴定,并发布遗体认领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认领的,民政部门凭公安部门的证明收尸,立即火化。此外,正常死亡遗体火化,要凭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无主或者无名遗体火化,要凭县级以上公安或者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不得随意修建公墓 《办法》规定,乡、镇、村公益性墓地占地不得超过7000平方米,区、县公益性墓地占地不得超过335000平方米,每个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l平方米,且不得对外搞有偿服务。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有偿服务公墓,必须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民政部门批淮并接受监督管理。市内六区除历史遗留土葬公墓外不得建立有偿服务公墓。墓地选址时,不得占用耕地、破坏环境。有偿服务公墓每个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0年。期满后确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办理续租手续。逾期不办理续租手续,又不迁移骨灰的,公墓经营者有权对骨灰进行处理,收回墓穴占用的土地。(来源:城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