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查处旅游开发毁林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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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8:26 人民网 |
吕晓宇 近日,山西省林业厅对省内多起因旅游开发而非法侵占林地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勒令严重损坏林地的旅游景点停止旅游,并限期恢复原状。 芦芽山自然保护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宁武县旅游局在未经保护区同意,也未办理任何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在芦芽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黄草梁至石佛寺修建旅游步道,违法占用保护区林地2400多平方米。五寨县旅游管理部门在保护区内非法修建收费站,开发荷叶坪亚高山草甸的森林旅游。山西省林业厅执法部门要求这两个县的黄草梁-石佛寺和荷叶坪亚高山草甸停止旅游,限期恢复原状。同时,还对多起因公路建设而非法毁林的案件也进行了查处。 记者从山西省林业厅得知,山西省因违规进行旅游开发、公路建设、工程建设及非法开山采石破坏森林的行为,多数为政府行为。2004年,山西省已经查处违法侵占林地案件680多起,补栽树木319万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