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福建将为遗体和器官捐献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8:30 新华网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新华网福州10月9日电(记者苏杰)最近举行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传出信息,该省拟就遗体和器官捐献问题制定地方法规。有关部门已草拟《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草案)》,交由委员们审议。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朱永康说,据省红十字会统计,目前福建全省报名遗体和器官捐献的只有30多例。全省医学院校每年教学需要遗体几百具,而能接受的捐献遗体不到10具,其他均从外省调剂而来。由于教学用遗体的缺乏,一些医学院校的本科生已多年没有动手解剖人体,对教学很不利。他说,福建省现有13万人等待造血干细胞移植,且每年新增1200人。全省有上万名需移植角膜的患者,但每年捐献的不足10例。

  朱永康表示,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明确规范,社会上又存在想捐无处捐的现象。因此,通过立法促进遗体和器官捐献已经十分迫切。据了解,上海2001年有关条例出台后,3年内已有近8千人登记捐献,山东2003年出台有关条例后短短3个月就有600人登记捐献。

  朱永康介绍说,今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后,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成立了起草小组。考虑到这项立法专业性较强,起草小组深入到福建医大、福建中医学院、厦门中山医院等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进行了广泛的立法调研。条例草案讨论稿形成后,先后召开了9场座谈会,邀请医学专家和法律界人士进行论证修改。

  朱永康说,提交常委会审议的草案共有7章43条,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一、将遗体和器官捐献合并规定在一个法规中,在我国的地方立法中尚属首次;二、可操作性较强,使捐献人、近亲属、接受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红十字会等都有章可循,便于实施。(完)(来源:新华社)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国青闯入亚青赛决赛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中国高官参加七国会议
海军音乐剧《赤道雨》
你最喜爱大学校徽评选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