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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将为义工服务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8:41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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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崔霞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崔霞)义工不是任意差遣的廉价劳动力,义工服务今后将有法可依。昨天,市人大法制委会议对《深圳经济特区义工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草案》对义工的权利义务、服务规范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荣俊参加了法委会。

  《草案》强调了义工是基于某种道义和良知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或人群,具有志愿性、公益性、非牟利性、辅助性等特点。义工和服务对象之间将保持自愿、平等、非牟利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为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义工服务和以义工名义进行非法活动,《草案》规定非临时性的义工需经培训后选择合适的服务项目,注册并接受服务组织的管理,未经注册的个人和组织不应以义工联的名义活动。

  来源: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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