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为失业人员贷款担保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9:08 浙江在线 |
笔者从绍兴市财政局获悉,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合伙经营中资金难的问题,日前,该市出台了《绍兴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小额贷款金额不超过2万元,对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项目,最高可贷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同时,小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上浮。从事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餐饮等微利项目的小额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逾期不贴息。贷款实行个人有效担保和担保基金担保相结合的形式,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作为市区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风险基金,实行封闭运行。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裘浙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