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房产测绘收费定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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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9:1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吴海清张伟)记者昨日获悉,针对目前普通市民及单位对房屋测绘需求逐渐增多,省物价局有关方面近日出台房产测绘收费试行收费标准,据了解该标准将自今年11月1日起试行一年。业内人士认为,此标准执行后,将有助于规范房产测绘收费行为,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房产测绘收费属经营性服务收费,由依法取得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在提供合格的房产测绘成果时收取。此外,房产测绘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委托人有权选择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房地产测绘单位提供服务。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某一房产测绘机构提供服务并收费。 据了解,房产测绘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新建房屋(含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在房屋交付使用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按项目委托合法的房产测绘机构实施测绘。测绘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交纳,并计入建房成本。其中住宅按1.40元/平方米收取(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减半计收);非住宅按2.40元/平方米收取。新建房屋交易,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二次测绘,也不得向买受人收取测绘费用。 2、存量房(二手房)。存量房交易,应当以原产权证书上的测绘结果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强制重复测绘。但如交易当事人对原产权证书上的测绘面积产生异议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按国家规定重新测绘。测绘结果误差在±1%(含1%)以内的,测绘费用由要求复测的委托人支付;测绘结果误差在±1%以上的,测绘费用由原产权人支付。存量住房测绘费按1.80元/平方米收取;存量非住房按2.60元/平方米收取。 同时,房屋面积、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每件收取10元的配图资料费。 物价部门强调,房地产测绘单位收费应实行亮证收费,同时,将房地产测绘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此外,各级物价、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测绘收费的监督,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强制重复测绘、强行收费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建设单位和产权人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