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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9:11 信息时报 |
李龙 广东省每年有四成学生受到意外伤害,其中中学生受伤害率又高于小学生,而且主要伤害类型竟然是跌伤、碰撞伤和交通伤等所谓的意外伤害(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A07版)。这不禁让人感到有点意外,按说这些小意外完全可以通过预防的途径或者控制的措施避免其发生,但实际上却偏偏是这些小意外给青少年带来了不必要的伤害。 青少年是我们呵护的对象,但如果有近半数的青少年处在所谓的意外伤害和暴力的边缘,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青少年自身自护意识还相当薄弱,另一方面则说明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对青少年意外伤害形成有效的预防机制。 其实,这些意外伤害的发生往往带有明显的社会和生活因素,作为一种有发展规律的“疾病”,他们很多都是可以预料的。既然可以预料,就表明可以通过预防和控制而减少其发生几率。但习惯心理让我们有时根据成年人的经验来判断青少年的行为,想当然地认为他们应该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情况下,这种带有成见的侥幸心理导致了社会对青少年安全保护的忽视,使一些本可避免的伤害和暴力悲剧“意外”地上演了。 遗憾的是,在目前的广东中小学中,还没有专门为青少年开设的安全教育课程。这至少说明,有关青少年的安全教育还没有完全进入公众领域,青少年意外伤害的预防和控制机制也没有完全进入决策者的视野。看到小小的跌伤在儿童伤害中高达50%以上,广东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是不是该检查一下,有哪些螺旋性的楼梯存在着潜在的危险,有哪些校园道路缺乏安全防护。 青少年的意外伤害不仅仅是医学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它的预防需要全社会的配合。作为受保护群体,我们应该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建立保护青少年的社会机制,让那些意外伤害作为意料之中的认识加以预防和控制。(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