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推动水治理立法解决长江水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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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9:1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0月10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说,长江流域的污水处理率仅10%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解放日报报道,昨天,在北京召开的“保护长江万里行”情况通报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说,长江有三个‘三分之一’:水资源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沿岸城市数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污水排放量也占全国的三分之一。长江流域的污水处理率仅10%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目前,长江流域的水环境主要存在四大问题。一是污染。据统计,去年排入长江的生活和工业废水达到164亿吨,长江1分钟就要吸纳3吨污水。此外,沿江的农业化肥、畜牧养殖及航道内的21万多艘船只的污水排放也给长江的水体健康造成了巨大伤害。二是沿江支流湖泊的富营养化问题严重。三是沿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植被覆盖率太低,尤其长江上游沿江土地坡度较大,生态被破坏后,水土流失就很严重,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四是大面积的水面养殖,人工所投饵料也造成了水体污染。 国家环保总局同时指出,解决长江问题遭遇“三大瓶颈”。其一,长江流经的城市达600多座,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和监督。其二,对所谓长江“黄金岸线”的过度开发,使沿江企业林立,排污口密布。其三,由于环保事业“属地管理”,当环保和经济发展发生矛盾时,地方政府选择的往往是后者,这也是长江保护面临的问题。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但向长江的污水直排、偷排屡禁不止。为此,国家环保总局正在积极推动水治理的相关立法进程。(张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