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创收情况要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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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9:3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许俏文) 昨天,记者从广州市教育部门获悉,新修改的《广州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即将实施。届时,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和教育机构的创收情况,学校保送生、特长生、奖学金、困难生减免学杂费等有关事宜,广大教职工的奖惩、分配方案等事项,都要通过校内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开。 据了解,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教师干部聘用、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先评优事宜;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借读费、捐资助学金收支情况,会议费、招待费、福利费、公费出国(境)经费来源及支出情况,学校创收的情况;大宗物资采购事宜和学校基建招投标、大型维修项目情况;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招生考试事宜;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保送生、特长生、奖学金、困难生减免学杂费等有关事宜。(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