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新标准你知多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9:4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段朝华)国家食用油新标准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要求食用油外包装上必须同时标明生产工艺、产品等级、原料是否属转基因等。然而,记者昨日走访了几家超市和粮油零售店发现,部分品牌的旧包装食用油仍然在销售,且消费者对新标准知之甚少。 在市区的多家大型超市,记者看到“鲁花”、“金龙鱼”、“福临门”等知名品牌的花生油、大豆油已经有了“新面孔”,其外包装上已标明生产工艺为“压榨”或“浸出”,原料是否属转基因等三项核心内容。但仍有少数品牌的花生油、调和油不符合新标准,有的标明了工艺,却没有标明原料是否为转基因产品,有的虽标明了是否转基因产品,却没有标明原料产地。如某品牌5升包装的食用调和油,外包装上仅标有“纯正花生油”字样,未标明生产工艺、质量等级及原料是否属转基因等核心内容。在市内的一些小商店及菜场里的粮油摊点,旧包装食用油仍在继续销售。 很多消费者对食用油新标准知之甚少。记者采访了十几位顾客,只有一位听说过新标准要实施,但对具体规定不清楚,有人还把先前出台的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当成了新标识。据超市销售人员介绍,尽管超市已经上了新货,可消费者对食用油的“新面孔”并未产生太大的兴趣,一些人凭习惯购买一种品牌的油,更多的消费者只看重食用油的价格。对于部分品牌的食用油没有及时更换包装,一家超市的售货员解释:“新包装厂家还在准备呢!”另外一位销售人员称,新标准就是换个包装,实质没有变化,还是以前的油。 旧标准的食用油还能吃吗?业内人士指出,在保质期内的旧标准油还是可以食用,但是新标准赋予了消费者更多的知情权,并将结束市场上食用油等级划分混乱的局面,一些厂家再用“色拉油”、“烹调油”等模糊等级的做法糊弄消费者,将被逐出市场。消费者在选择时,还是要做到心中有数,不要一味贪图便宜。 新闻链接 新标准有四个特点 一是增加了明示原料来源和加工工艺的标识要求,规定转基因、压榨、浸出产品和原料产地必须标识;二是对压榨成品油和浸出成品油的最低等级的各项指标提出了强制性要求;三是限定了食用植物油产品的酸值、烟点等项目;四是明确规定产品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禁止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必须符合《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 此外,新标准重新明确了产品的分类和等级要求。其中,按照产品质量将成品油分为四个等级,从一级到四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二级油。(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