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用石油液化气指导价每吨四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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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9:53 新华网 |
从10月1日起,备受人们关注的液化气价格将实行最高限价制度。昨日,记者从吉林省发改委了解到,由于石油液化气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出厂价格变动较频繁,给市场价格管理带来一定困难,为此省发改委对现行市场销售石油液化气指导价格水平进行规定:民用石油液化气的价格为4000元/吨,各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上下浮动不超过10%幅度内确定当地最高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液化气的价格(不含车用石油液化气)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居民用液化气价格基础上上浮10%,允许经销企业在不突破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最高销售价格前提下自行确定销售价格。据悉,我省统一制定的液化气指导价的核定是根据最高出厂价格加合理运费、合理经营费用(含利润、税金)来核定的。目前全省经营费用水平暂定为每公斤0.55元。(记者韩琦)(来源:巷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