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中引资项目须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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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1:07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卢晓曌)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自9月29日开始执行《广东省公办高中引进社会资金新增教育资源扩招生收费管理办法》,已将引资扩建公办高中收费管理纳入规范的管理轨道。 其中引资项目招收的扩招生收费由“省定项目、市定标准”,且引资项目必须经过审批,出资人收益权最多不超过20年。 据悉,根据公办高中办学体制和办学资金来源的不同,广东省公办高中分为一般公办高中和引资扩建公办高中。其中,引资扩建公办高中教育资源分为引资扩建前已有的教育资源(招生规模)和引资新增的教育资源两部分。前者必须全部用于招收公办高中计划生;后者招收的学生为扩招生。此外,各部门还规定了引资扩建项目收益期限。引资扩建项目评估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后,出资人收益权最多不超过20年(具体年限由当地政府确定)。(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