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办高中引资项目须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1:07 信息时报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时报讯(记者卢晓曌)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自9月29日开始执行《广东省公办高中引进社会资金新增教育资源扩招生收费管理办法》,已将引资扩建公办高中收费管理纳入规范的管理轨道。

  其中引资项目招收的扩招生收费由“省定项目、市定标准”,且引资项目必须经过审批,出资人收益权最多不超过20年。

  据悉,根据公办高中办学体制和办学资金来源的不同,广东省公办高中分为一般公办高中和引资扩建公办高中。其中,引资扩建公办高中教育资源分为引资扩建前已有的教育资源(招生规模)和引资新增的教育资源两部分。前者必须全部用于招收公办高中计划生;后者招收的学生为扩招生。此外,各部门还规定了引资扩建项目收益期限。引资扩建项目评估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后,出资人收益权最多不超过20年(具体年限由当地政府确定)。(来源:信息时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国青闯入亚青赛决赛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中国高官参加七国会议
海军音乐剧《赤道雨》
你最喜爱大学校徽评选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